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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作者:   来源:   更新:2012-09-24 16:08:00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1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总人口及常住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498.84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3.28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15.56万人,增长3.22%,年平均增长率为0.32%。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平均增长率0.67%下降0.35个百分点。

  全市201011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474.80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71.9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82万人,增长0.60%,年平均增长率为0.06%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44.8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51.05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7人减少0.3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5.66万人,占51.74%;女性人口为229.14万人,占48.26%。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02下降为107.2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6.66万人,占16.15%15-59岁人口为328.01万人,占69.08%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13万人,占14.7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66万人,占10.2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1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01.33万人,占84.5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3.47万人,占15.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07万人,增长0.77%;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0.25万人,减少0.34%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01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82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54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4.8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4人上升为8217;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11624上升为132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973人上升为3907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37329降为2839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30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07人,文盲率4.10%下降为2.80%,下1.3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总人口和常住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人

 地 区

                      总人口

                     常住人口

  桂林市

 4988397

4747963

  秀峰区

103984

156504

  叠彩区

136142

170628

  象山区

224492

275284

  七星区

175061

297029

  雁山区

71191

76193

  阳朔县

308296

272223

  临桂县

472057

443994

  灵川县

366773

350832

  全州县

803495

633174

  兴安县

354924

329507

  永福县

274662

233504

  灌阳县

280284

233598

  龙胜各族自治县

168895

154889

  资源县

170413

146824

  平乐县

418501

370455

  荔浦县

374169

352472

  恭城瑶族自治县

285058

250853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总人口是指在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登记有桂林市户口的人(包括户口待定的人口)。

   5、文盲率是指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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