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市发〔2017〕6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请法律顾问一名,服务时间一年,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现将聘请法律顾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广西桂山律师事务所。
姓名:高强(执业证号:14503199910220106)。
联系电话:13517836575
服务项目:
1、为甲方工作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为甲方及时提供与其管理相关的法律信息;
3、草拟、审查、见证各类合同、协议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4、为甲方的业务活动出具律师函、律师见证书或法律意见书;
5、代理甲方参与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谈判;
6、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
7、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纠纷的诉讼、仲裁活动;
8、应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干部职工进行相关的法律教育;
9、协助甲方制订、修改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我局公务涉法活动可与他联系,并依照规定开展涉法活动。重要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告局法规科,以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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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